众所周知在治疗骨折过程中存在着一对矛盾,即“动”(活动)和静(固定)之间的矛盾,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对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一、骨折治疗中中西医的动静安排
在骨折复位后,为了防止移位就必须固定。西医通常采用内固定和广泛的石膏外固定,也就是把骨折部的上下关节都固定起来,使伤肢无法活动,在骨折完全愈合后才接触固定进行锻炼。
其特点是就“静之较多”,优点是这种固定能够有效地制止肌肉收缩力,从而使复位后不易再移位;其缺点是由于广泛固定,忽略了活动在骨折治疗中的作用,使骨折处肌肉较长时期无法运动而导致局部气血淤滞,无法濡养关节、肌肉,最终是指关节僵硬、肌肉萎缩萎缩,延长了肢体的功能恢复。
同时应用广泛石膏固定,增加了肢体的重量,而且上下关节被固定,骨折两头杠杆臂加强,使肢体的重心远离骨折线,因肢体重力而造成的移位倾向作用也就加强。另一种采取内固定,结果受伤的骨折处再次人为受伤,也影响了骨折的愈合和功能恢复。
中医则采用小夹板据不固定,不固定骨折部上下关节,并且在复位后较多活动。其特点是“动之较多”,其优点在于局部使骨折部上下关节可以活动,这样使骨折处局部气血流通,能够充分营养关节、肌肉及骨头,有利于加速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。
不足之处再与局部固定用小夹板,无法有效制止肌肉肌肉收缩。加之活动容易引起骨折复位后发生移位,造成骨的畸形,从而影响到骨的肢体正常活动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