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在很多人看来都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疾病,但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疗和护理,骨折带来的危害还是很严重的,所以还是应该引起重视。当出现以下三种体征的其中一种症状,就有很大程度上证明患有骨折,应该及时进行确诊,以免耽误治疗。
一、全身表现:
(1)休克:对于多发性骨折,骨盆骨折,股骨骨折,脊柱骨折及严重的开放性骨,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,大量出血,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。
(2)发热:骨折处有大量内出血,血肿吸收时,体温略有升高,但一般不超过,开放性骨折体温升高时,应考虑感染的可能。
二、局部表现:
骨折的局部表现包括骨折的专有体征和其他表现。
骨折的专有体征:
(1)畸形:骨折段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,主要表现为缩短;
(2)异常活动: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,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动。
(3)骨擦音或骨擦感:骨折后,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时,可产生骨摈音或骨擦感。
骨折的临床表现:
1.发热:骨折处有大量内出血,血肿吸收时,体温略有升高,但一般不超过,开放性骨折体温升高时,应考虑感染的可能。
2.休克:对于多发性骨折、骨盆骨折、股骨骨折、脊柱骨折及严重的开放性骨。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、大量出血、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。
3.异常活动: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,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动。
4.骨擦音或骨擦感:骨折后,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时,可产生骨摈音或骨擦感。
5.畸形:骨折段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,主要表现为缩短。
骨折的危害可大可小,在不能辨别其伤害的时候,还是应该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,不可以长期间的拖延,以免影响到以后的正常活动。生活中患者需要进行休息,避免造成骨骼脱位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