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采用自我治疗过程中,患者需及时了解治疗的进展情况,既要考虑何时停止治疗,又要掌握在什么情况下找专科医师进一步检查。如果出现下面情况要停止治疗。①症状完全消失,对工作、生活无影响者。②症状已大部消失,仅局部遗留很少疼痛、不适感而又不影响正常工作及家务劳动者。③症状改善到一定程度就停滞不前,经过2~4周观察无加重者。遵照医嘱暂停治疗。
出现以下情况者要及早就医:①症状加重者,如自我感觉手、足肌力差,疼痛加重,步态、姿势及全身状况差。②无任何原因出现剧痛和原先疼痛突然加剧者,大部分为肿瘤所致,尤其是夜间疼痛加剧非用吗啡等强止痛药而又无效者,更应警惕肿瘤所致。③突然步态不稳者,可能因脊髓本身或脊髓血管受累所致,应及时作进一步检查。④体重明显减轻,突然消瘦者,则有肿瘤之可能。⑤在步行时突然跌倒者,或双膝发软将要跪倒而被人搀扶,或扶墙站立者,可能有脊髓锥体束病变,需作进一步检查。⑥自我治疗中出现无法解释的各种新的症状,或是对各种疗法呈现异常反应(如症状加剧、过敏反应),要及早就医。⑦由经自我治疗进行了3~4周后病情虽无恶化,但又无好转或改善之迹象者,应作进一步检查诊断。